日前,工信部發布公告,按照《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有關工作安排,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以下統稱“四部門”)組織專家對首次集中申報的方案進行了初審和擇優評審,研究確定了包括長安、比亞迪、廣汽、上汽、北汽藍谷、一汽等在內的9個進入試點的聯合體。
下一步,四部門將按照試點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有序推進試點實施,并基于試點實證積累管理經驗,支撐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制修訂,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生產準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推動我國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核心解讀:
一、四部門確定“進入試點的聯合體”,是否代表允許具備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上路通行?
試點的組織實施共分為五個階段,分別是試點申報、產品準入試點、上路通行試點、試點暫停與退出、評估調整。當前,只是完成試點申報階段的遴選,并不代表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取得準入許可或允許上路通行。接下來,四部門將指導進入試點的聯合體開展試點實施工作。
二、試點工作的預期效果是什么?
1、引導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和使用主體加強能力建設,系統推進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技術創新、規模化發展和產業生態建設。
2、基于試點實證,加速形成系統完備、務實高效的法律法規、管理政策和標準體系,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測試驗證、安全評估等支撐能力建設,為智能網聯汽車規模化推廣應用奠定堅實基礎。
3、加快形成各部門、各地方橫向協同、縱向聯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機制,探索更加系統完善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研發生產、上路通行配套政策、基礎設施等環境建設,為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安全運行提供支持保障。
4、通過試點加快智能網聯汽車產品量產應用,帶動汽車與新能源、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等產業融合,打造新質生產力,助力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高質量發展。
三、之前企業獲得L3測試牌照,和此次試點是什么關系?
之前,依據《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規范(試行)》,企業取得相應測試牌照,主要應用于產品研發過程,通過開展實際道路測試,驗證產品在實際道路交通運行環境下的安全性。
根據《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和此次《通知》要求,具備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應符合模擬仿真、封閉場地、實際道路等測試驗證要求,其中,實際道路測試是產品自動駕駛系統安全測試驗證的重要支柱之一。
對確定進入試點的聯合體,汽車生產企業需要進一步詳細制定并完善產品準入測試與安全評估方案,并在多方監督下,按要求開展測試與安全評估工作。
四、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與“車路云一體化”試點區別是什么?
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由汽車生產企業和使用主體組成聯合體自愿申報。通過遴選符合條件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開展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試點的工作目標,一方面是引導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和使用主體加強能力建設,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進產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產業生態的迭代優化。
另一方面,基于試點實證積累管理經驗,支撐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制修訂,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生產準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同時,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應對自動駕駛技術應用可能帶來的風險,推動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車路云一體化”試點以城市為申請主體,旨在開展智能化路側基礎設施和云控基礎平臺等建設,形成統一的車路協同技術標準與測試評價體系,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促進規模化示范應用和新型商業模式探索。